甘肃武威黄羊工业园区概况
| 招商动态 |2016-08-31
园区简介
甘肃武威黄羊工业园区位于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南部,距武威市区35公里。园区2006年经省政府批复为省级开发区,规划面积44平方公里,现入驻工业企业9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4家。园区初步形成食品加工、生物医药和现代物流三大主导产业,并积极拓展新能源、新材料等延伸产业链。2015年,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82.3亿元,同比增长9.9%,其中规上企业工业总产值64.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6亿元,同比增长10.7%;其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9.8亿元,同比增长9.6%。全部工业增加值14.6亿元,其中规上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0.2亿元。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46.07亿元。完成税收10568万元,同比增长6.45%。园区现已发展成为国家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园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全国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全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园区区位优越,兰新、干武铁路、永古、双营高速、G312公路、208省道、金色大道穿园而过。园区境内风景秀丽,名胜众多,雪域高原、古长城、天梯山石窟、黄羊河绿色观光景区等自然人文景观与历史文化交相辉映,具有较高的文化旅游价值。
以金色大道建设为契机,拟将谢河工业小区、满家滩工业小区纳入黄羊工业园区,集中优势、重点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先后引进铁骑力士集团等3家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建成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5家。“莫高”葡萄酒、“黄羊河”荣膺中国驰名商标,“黄羊河”牌糯玉米在第四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上荣获金奖,“柏树庄”、“武威铁骑力士”获甘肃名牌产品称号。产业发展上,着力打造“六大产业”:打造以红太阳面业为代表的面粉加工业,形成西北最大的面粉加工集散地;打造以益菌康公司食用菌、普华甜菊糖为代表的食品加工业;打造以省药物碱厂、甘肃寿鹿山药业为代表的医药、保健品加工业,形成全国主要的特药生产基地;以莫高葡萄酒业与红太阳酒业为代表的酒类酿造业;以铁骑力士集团与东方希望集团为代表的饲料加工业;以武威保税物流中心与黄羊公铁联运物流中心为代表的现代物流业。
园区级别:省级
距离通州:1560公里
区位优势:园区所在地黄羊镇东接兰州,南靠西宁,北邻银川和内蒙,西通新疆,地处亚欧大陆桥咽喉位置,位于兰州市、白银市、宁夏银川市、青海西宁市经济圈和西陇海兰新经济带的中心位置,是西部重要的交通隘口和区域中心。距兰州新区和中川机场210公里,距金昌机场110公里。兰新线、包兰线、干武线、包中线、连霍高速G30线、营双高速、金武高速等重要公铁通道在此交汇。境内的金色大道全线通车,逐步建成通往西宁、新疆的兰新铁路第二双线,通往宁夏和秦皇岛的干武铁路二线,连接西宁的西武高速、连接内蒙临河的临武高速。境内已封关运营的甘肃首个海关特殊监管区—武威保税物流中心,是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四部委联合批准建设的甘肃首家保税物流中心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甘肃省为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而布局建设的综合物流枢纽,具有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检验检测、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商品展示、物流信息处理、口岸、出口退税等九大功能,享有境内关外、出口退税、保税一日游、交易免税、进口保税、外汇政策、保税金融等特殊政策,未来将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陆港。企业产品通过武威保税物流中心中欧货运班列12天可出口抵达欧洲,目前已实现常态化运营的“天马号”发行班列达35列,将降低物流成本、减少通关时间、提升销售效益。
产业定位:园区产业主要以食品加工业、生物医药业和现代物流业为主。
禁止目录:高耗能、高污染方面的化工产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修订版》限制类及淘汰类产业。
上下游产业链:
1、食品加工业、生物医药业、现代物流业,目前食品加工业有企业30多家,生物医药企业有3家,现代物流业有3家,上下游产业链条正在配套完善中,主要围绕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做上下游配套。
政策优势:
(一)企业扶持政策:
1、税收政策:企业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30%、50%、70%、100%等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优惠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业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土地政策:入驻工业园区、国际陆港、产业基地的项目用地,土地出让金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额上缴区财政,区财政提留相关规费后,其余出让金用于工业园区、国际陆港、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未入驻工业园区的工业项目用地进行农地转用后,土地出让金按市场评估价执行,全部上缴财政。
工业项目用地,在提取相关规费后,以土地取得的成本价供地。对省、市、区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和以农、林、牧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出让底价按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70%执行;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未利用地,出让底价按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的50%执行;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出让底价按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的10%—15%执行(不含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0元/平方米)。
对符合甘肃省重大项目选择指导目录、且对推进武威转型升级发展有重大引领作用的工业加工制造项目,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的重大科研及科研转化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和“收支两条线”原则,以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补助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对投资强度高、投入数额大、税收贡献多的技术劳动密集型项目和具有带动本地相关产业发展起引领示范作用的项目,经政府批准,可按成本价供地。
利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工业项目,采取出让、租赁或先租赁后出让等方式供地,租赁期不超过50年,租赁费按照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和租赁期折算。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品牌优势明显的工业项目,按合同约定建成投产后,可从返还给园区的土地出让金中提留部分用于支持企业内部基础设施建设。
3、财政政策:区财政将招商引资经费不低于上年度基数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工业园区及武南镇安排年度经费60万元,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支出。区财政在年度公共预算中设立“凉州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3000万元,用于支持全区工业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国际陆港凉州基地、液体经济、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建材工业、特色工业、汽车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
区财政以以奖代补方式,将上年度纳税在300万元以上,对当年新增税收翻番的,按照当年新增地方税收中区级收入的25%给予奖励;对当年税收增长50%以上的企业,按照当年新增地方税收中区级收入的10%给予奖励;对税收增长在30%以上的,按照当年新增地方税收中区级收入的5%给予奖励;对纳税额首次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市、区财政按税收分成比例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区财政年内向兴工担保公司注资7500万元,资本金达到 1亿元,重点为投资规模大、发展潜力好、税收贡献大、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企业或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担保贷款。
工业项目建成投产并达标入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4、产业政策:优先帮助招商引资企业向上申报争取国家、省上各类工业和信息化专项扶持资金,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振兴和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和循环经济重点工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方面重点予以扶持。
围绕新能源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优先对招商引资企业申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项目予以扶持。
根据国家、省、市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对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列入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库,在每年年初组织申报,争取环保专项资金。
5、科技政策: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申请、成果鉴定、科技计划、平台建设等方面项目,为企业争取创新扶持资金。
全面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因技术进步加速固定资产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和服务税收优惠等科技政策。
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发明专利和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企业,给予代理费、申请费、登记费、实审费和当年年费等费用资助;对新获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2—7年的年费给予全额资助。对年度授权专利数量达到20件、30件、50件的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6万元的奖励;对年度新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在市财政给予每件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每件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创建并认定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的企业给予100万元扶持资金;创建并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企业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创建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30万元扶持资金。
6、资本市场扶持政策:在武威市范围内,政府主导落实“互保共建”政策,即在政府主导的工程项目中,在同质同价的前提下,优先使用企业产品;对于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企业,甘肃省政府一次性奖励150万元,武威市政府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二)企业高管在医疗、住房、教育方面
1、对外来投资者申请落户的,公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2、外来投资企业高管子女,需在中小学就学的,按学籍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到居住地学校就近入学,享受与区内居民同等待遇。
收费标准:
土地价格: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价》的通知,凉州区土地等别属十二等,黄羊镇地价初步确定为8.3万元/亩,具体土地价格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
投资强度:100万元/亩。
土地使用税:2元/平方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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